不多会儿,车子停在了“站前街”的“野蔷薇”酒吧门前。

    “龙弟,嘿嘿嘿..”

    熄火摘档后,光哥很是不好意思的朝我伸出左手掌,同时捻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、无名指比划个点钞的姿势朝我憨笑。

    “哥,我不是在意你花钱,如果这钱你说给咱家老太太使的,哪怕我兜里没有给你出去借也无所谓,但..”

    我鼓着腮帮子吹口气出声。

    这种事情实在不知道应该咋开口,说的轻了光哥不会当回事,说的重了又容易让他乱想。

    “快别诅咒咱家老太太昂,她好端端用钱干啥?再絮叨小心我捶你。”

    光哥白楞我一眼,掐了掐喉咙道:“这钱给你嫂子花跟给老太太花在我心里头没多大区别,同样都是对我很重要的女人,你又不知道不知道哥,这么长时间来对哪个女滴如此上心过,能给她哄开心了,我做啥都值得。”

    “这..”

    听到这话,我瞬间将已经想好的劝解词汇又给咽了回去,不情不愿的打书包里点出三千块钱递了上去。

    “你跟我一块呗,正好让你嫂子加深一下对你的印象。”

    光哥随即又攥住我的手腕朝酒吧方向努努嘴。

    “我不去..”

    “咋地啊?你是看不起你哥,还是看不起你嫂子,当初你追安安那会儿,我可没少给你添好话,没良心是吧?”

    光哥一边蘸着唾沫星重新点了一遍钞票,一边不乐意的嘟囔。

    “快,别墨迹啦!走走走!”

    我赶忙比划了个“打住”的手势,无可奈何的跟随他下了车。

    “媳妇!媳妇我来啦!”

    干走到酒吧门口,光哥就迫不及待的朝里头大声嚷嚷。

    看得出我哥这把是真投入真心了,不然向来做事含蓄的他也不可能变得这般奔放。

    只是,自古真情易被负,从来假意却难输。

    盯着光哥的后脑勺,我心里暗暗祈祷,希望董乐乐也是一心待的他吧。

    令我没想到的是这才刚刚下午三点多钟,酒吧就已经开始营业。

    走进屋内,昏暗暧昧的灯光,轻柔舒缓的音乐,很容易让人心猿意马。

    彼时靠近角落的位置,已经上客了。